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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发文划定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分数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0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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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人事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12号文件),明确了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通知》说,人事部考试中心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明确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具体为:《税法一》77分为合格,满分140分;《税法二》84分为合格,满分140分;《税收相关法律》84分为合格,满分140分;《财务与会计》84分为合格,满分为140分;《税务代理实务》60分为合格,满分为100分。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在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数据后,逐项填写考生分数并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证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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