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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法草案完稿 国家教育类考试作弊最高判7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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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千呼万唤的《考试法》草案日前完稿,目前已经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将报至全国人大等待最终审议。9月13日,记者就《考试法》的内容、法律责任独家专访了草案的课题组成员。

 
  范围 草案不适用校内考试

  ●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

  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成人高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不包括在内,学校自己组织的种种考试也不在适用范围内。

  内容 草案涉及考试每个环节

  ●草案不仅规范了考试过程,而且对于涉及考试的每个环节都从法律上管理

  规范出题老师遴选条件

  据了解,《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有200多条法条,基本框架包括总则;教育考试法的调整范围;考试方法和成绩认定等内容;涉及考试大纲,命题组织、命题人员的资格、命题的方式、考试的方式等问题;试题管理等问题;考试成绩评定与考试信息管理;考试安全保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

  据草案课题组核心成员透露,草案不仅规范了考试过程,而且对于涉及考试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出题、考试的组织管理、考场设置、阅卷、成绩的使用、录取等诸多环节,都从法律上来管理。“主要是为了维护考试本身的公平公正,规范主考和考生各自的责权利。”

  比如,“如何选派出题老师,以前只是依靠考试组织部门的协议,而在《考试法》出台之后就要依法执行。”草案课题组成员说,我们规定详细的出题老师的遴选条件,这些条件已经写进了法条。”

  考场设置失误要担责任

  除了依法选择出题老师,考场的设置、监考人员的选择、试卷的印刷、运输等都将“有法可依”。草案课题组成员说,刚刚完成的草案配有非常详细的司法解释。

  “如果考场没有配备必备的医疗设施或没有必要的交通疏导,如果出了事故,相关人员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这属于考试组织管理方面的内容,属于《考试法》的范畴。”

  此外,分数的利用也写进了草案。所谓“分数的利用”,就是各相关单位利用考生分数的原则,会涉及考试分数有效期的问题,包括高考。

  处罚 法律责任认定关键看后果

  ●同样的行为,如果造成社会影响不一样,责任认定也不一样

  违法者可为自己抗辩

  据介绍,《考试法》最终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要看造成的后果。“同样的行为,如果造成社会影响不一样,责任认定也不一样。”

  《国家教育考试法》出台后,一般的考试作弊行为由教育考试部门来认定,但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窃取试卷等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由其他部门来认定。

  另外,据草案制定者介绍,法律责任认定要经过庭审这一过程。“违法者”可以在法庭上为自己抗辩,也可以为自己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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