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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的公告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更新时间:200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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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体育类考生: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教[2007]4号)要求,现将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专业考试定于4月14 --15日每天的上午7:30-12:00、下午2:30-6:30在海南师范学院举行。

    二、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专业考试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60分,专项技术40分。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后抛铅球和五米三向折回跑,考生须参加所有四个项目的考试。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男子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等选项,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报的项目应考。

    三、考试安排

  海口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保亭县、陵水县、昌江县的考生,在4月13日到海南师范学院体育系办公室报到,14 日参加考试。

  三亚市、万宁市、屯昌县、定安县、临高县、澄迈县、儋州市、琼中县、白沙县、乐东县、东方市的考生,在4月14日到海南师范学院体育系办公室报到,15日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招生办按照考试时间安排,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带领本市县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海南师范学院体育系办公室,办理报到和交纳体育专业考试费手续,领取准考证。

  2、考生报到时应交纳体育专业考试费。

  3、考生须于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海南师院体育系),逾期不进入考场或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未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

  4、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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